在福特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3-2005)》中,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比尔·福特在致辞中写道:“当一个市场成为福特汽车公司全局的一部分,当那里的员工成为福特全球大家庭的成员,我们就不仅仅把自己视为在这个国家做生意的外国公司,我们更要把自己当作这个国家的‘公民’,一个具有国家感和正义感的公民。”
以上两家公司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是他们的选择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外资公司在华发展的新策略。
进入21世纪以来,跨国公司仅仅向中国出口和销售产品,或者在华投资建厂实现生产制造本地化,是远远不够的。按照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正如通用电气CEO韦尔奇所说,要在中国“广泛收罗人才”,开发中国智力资源,在中国从事研究开发和营运管理。此外,跨国公司在中国面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竞争从产业链上某个环节的竞争上升到全产业链的竞争。面对其他跨国公司以及中国当地企业的竞争,跨国公司在加大投资规模的同时,延伸了产业链条,一方面向研究、开发以及核心零部件制造等产业链的上游延伸,另一方面则向销售、物流等产业链下游发展。
2、中国区领导的远见卓识+总部要求
本次调研显示,跨国公司发布CSR报告的第二大动因是“中国区领导的远见卓识”,圈定这一选项的企业约有6成,其中有不少企业采用了多选的方式。相比之下,选择“总部要求”的公司并不多,在对已发布中国国别报告的跨国公司的调研(以下称为调研问卷一)中,只有一家公司选择了“总部要求”,但它同时也选择了“适合中国区发展需要”和“中国区领导的远见卓识”。而在对已发布中文版报告的跨国公司的调研(以下称为调研问卷二)中,只有两家公司选择了“总部要求”。
调研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社会责任面临着本土化的挑战,必须体现出灵活性、适应性、标准化等特点。本次调研所选择的跨国公司都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表现较好的公司,可以说从母公司到子公司有着一脉相承的CSR文化。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营发展中,只有其中国区领导对母体CSR文化意会很深,才能体现为“中国区领导的远见卓识”。
当在华子公司有了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总部要求”则成为其次的动因,发挥更大作用的应当是中国区领导人。索尼中国的回答直接证明了以上推论,该公司CSR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母公司和在华子公司双方都有促成中国国别CSR报告发布的意向,但主要还是在华子公司提出的要求。”
3、企业形象:国别报告与中文版报告企业显分歧
在调研问卷一中,只有一家已发布中国国别报告的跨国公司把“企业形象”作为其多选项之一。而在调研问卷二中,发布中文版报告的企业则把“企业形象”看得相对重要。有近半数的公司选择了这一选项。
“企业形象”是不是跨国公司在华发布CSR报告的动因?两类调研问卷对于“企业形象”这一选项的分歧,表明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层次不同。很显然,已发布中国国别报告的跨国公司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高度要优于仅仅把全球CSR报告翻译成中文版的公司,在他们眼中,“企业形象”是“适合中国区发展需要”的子集,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我们认为,在中国,随着企业社会责任从概念发展为行动,会有更多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为了外在的“形象”,更多地是为了内在的“发展需要”。
[调研结果启示]
自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方针,这对如何更好地利用外资、发挥外资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主动地承担起对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已经成为跨国公司面临的新挑战,也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前提。从我们这次访谈调研来看,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主要动因就是适应中国区的可持续发展。
跨国公司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动因,既有商业动机也有来自外来的压力。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持续发展,商业动机变得日益突出。更广泛利益相关者对非财务报告的增长的兴趣对企业有重要影响,未来的趋势是,对上市公司不断加强的立法要求也导致了报告的增长。企业利用结构化的报告和审核可以提高内部的商业价值以及良好的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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