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编辑好:看了贵刊上期的报道,我了解到了企业公民的含义,感到这个提法非常有意义。因为在当今中国,会赚钱的企业有很多,但是能做到与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企业并不多,请问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首先感谢您对本刊栏目的关注,从纵向的时间序列来看,一个经济体中的企业成员大致有三个发展阶段:纯粹挣钱阶段(原始积累时期)、追求规模阶段(资源整合时期)与企业公民阶段。企业以挣钱为目的,天经地义,但也不外乎一种商业本能。企业由低阶段向高阶段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社会过滤。零点研究集团董事长袁岳认为,今天中国的绝大部分企业仍存留在第一阶段,一部分企业进入了第二阶段,但如果考虑以下5个具体化的标准,那么我们今天几乎没有来自地道的本土企业的企业公民:
(1) 形成包含企业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规划;(2) 拥有系统的员工生涯规划与员工发展支持计划;(3) 整个团队明确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商业伦理规则;(4) 系统的社会发展资助行为(需要提醒,今天中国企业鲜有对包括环保、弱势群体教育支持、流动人口的政策研究、艾滋病防治、沙漠化防治等日益严重的中国社会问题有持续和自觉的贡献,即使有个别的行为,也是非持续的、往往受到外部行政力要求的);(5) 对于企业公民规划落实的专门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如果抛除企业家本身缺乏人文关怀的问题,目前中国的社会现状还没有为企业公民的产生提供土壤。首先,中国的非政府组织(NGO)数量不多;即使有,在现阶段的现实下,他们参与公众事务决策的机会仍然非常有限,还不足以形成能和相应机构制衡的力量。另外,以员工、社区群众为代表的利益相关方缺乏自己强有力的代言人。如果涉及的社区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
要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和企业的普遍行动,光靠良知和道德唤醒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社会与企业的互动,通过法律和制度的约束,通过媒体、政府、中间组织等多方面的共同行动,才能使之不断推进。就协调企业的劳资关系而言,一方面要明确规定企业家的相关责任,如有违犯将遭到伤筋动骨的惩罚;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必须组织起来,依靠集体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