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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在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赚取利润是其唯一目标。这是传统经营环境下基于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的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经济责任的认识。然而近年来,这种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在社会上的影响却日益增大。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函数不应该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应分享企业剩余和控制权。利益相关者除股东外,还有债券持有者、贷款者等债权人、一般员工、经营者、供应商、顾客,甚至还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权力部门等。这种理论上的发展变化是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的。
企业利益实现机制的变化
随着人们价值观念、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对可持续发展观的认可,围绕着捍卫消费者利益、劳工利益、环境利益这三大公众利益,在西方社会掀起一系列的广泛深入持久的既相互衔接又相互纽结的社会运动,包括消费者运动、劳工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社会责任投资运动、可持续发展运动等等。西方的消费者越来越关心他们所购买的商品的制作是否符合基本的人权标准和环保标准。他们把“拒绝购买”作为手段,迫使企业为了市场份额而不得不认真听取消费者的声音。特别是对那些有品牌的跨国公司,为保证其长期效益,不能仅仅考虑其利润因素,而必须考虑其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社会责任投资方面,主要是通过“道德投资”和“环境投资”来引导企业注重改善劳工状况和环境保护。通过这些系列运动,捍卫这三大公众利益的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和发展观念,形成新的社会共同价值观。与这种新的价值观相适应的是形成了新的社会力量,迫使企业按照其相应的道德要求调整经营行为。
因此企业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单位。企业要实现利益已从原来依靠单纯的市场竞争,改变为要加上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甚至可以说,企业利益的实现要以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为前提,企业如果不顾社会公众利益,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参与竞争的资格。
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承载者和受益人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社会良知的呼唤和社会道德的要求,实际上,更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外包形成的全球生产体系催生的必然结果。
全球资源(包括人力、物产、技术、资金、市场等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潮流在全球范围流动,促使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世界GDP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108050亿美元,增长到1990年的216720亿美元,到本世纪初2002年达322270亿美元。
经济全球化给各国利用全球资源、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跨国公司作为能够有效整合全球资源的组织形式,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依靠自己的强大实力,充分利用全球的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资源等,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其数量、规模、经济实力和科技开发能力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在不断增强。1999年跨国公司的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40%,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已占世界贸易的60%,超过2/3的国际贸易额与跨国公司的活动有关,跨国公司控制了国际技术贸易的60%至70%,在全球的直接投资已占国际直接投资的90%以上。由此,跨国公司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承载者和受益者。实力迅猛发展的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影响力急剧膨胀。
但经济全球化在促进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加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拥有跨国公司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以及贸易、投资、金融等各个方面都占有优势。它们利用这些优势,首先推动并主导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通过跨国公司的形式,从而也自然地成为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迄今全球化的好处和机会仍然高度集中于这些少数国家,结果导致不同国家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