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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
作者:来源:WTO经济导刊编辑:陶蓓时间:2006-6-10 22:49:56
       随着中国市场化的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加入WTO, 中国经济正式介入经济全球化,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也逐步开展起来。
  随着中国逐步介入全球化,全球500家大公司已有三分之二以上在中国设立了企业或机构。
  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与此同时,中国的劳工问题也日益突出,并被国际社会所关注。
  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如美国国际劳工权利基金(ILRF)、全球交流组织(Global Exchange)等21个劳工组织组织、消费者组织、人权组织联合起草,并有多家跨国公司签署了“中国商业原则”,该原则宣称:“我们要确保我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尊重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基本劳工标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标准、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以及中国法律。”
  跨国公司的“工厂守则”运动,目前已在中国启动。包括麦当劳、瑞步、耐克、迪斯尼、沃尔玛等公司在内,相继开始旨在对于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和分包商实施以劳工标准检查为内容的社会责任运动,一些公司还在中国公司内设立了相关的社会责任部门,并委托有关公证机构,作为审核机构对于中国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企业劳工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而从事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国际组织,也都相继在中国登陆。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数千家作为跨国公司供货商的企业,已经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检查。
  尽管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介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但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效果来看,虽然通过劳工标准检查,使得劳工标准和劳工权益保护这一命题,在企业和社会的范围内,获得了更加广泛和深入的社会认知程度,特别是对于提高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的权利意识都有积极的意义。但这一运动在实际当中对于提高劳工标准和保护劳工权益的作用是有限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厂家为了获得订单而应付检查,使得劳工标准的监察认证中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为了通过检查认证而不惜向检查认证人员提供作假的工资单和工作时间记录,威胁工人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口径回答检查人证人员的询问等。而检查认证人员或者本来就对于劳工标准问题不甚了了,或者由于商业利益的驱动,明知其中有问题而故意放任或纵容。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社会条件说来,这一运动作为一种外来的运动,并未融入中国的劳资关系调节体系,目前只是企业内部 企业与客户或供货商与跨国公司之间 的经济行为。作为中国企业,是为了获得订单而不得不接受的行为,作为跨国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所以,目前的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便具有了更多的商业性质和商业目的。就这一运动的运作方式而言,目前所采用的两种方式,即“自我约束”的企业内部的劳工标准监察,或是“社会约束”的公证机构的劳工标准认证和检查,在具体实施中既没有和国内的劳动执法和监督机构相结合,又没有其他的非盈利机构监督,致使这一监督认证方式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由此看来,对于社会责任在中国实施的性质和实施办法必须加以认真检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这一运动在中国或者只是走走过场,成为跨国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形象工程”,或者由于这种欺骗和压制工人的做法,更加激化劳资矛盾,反而影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由此看来,对于社会责任在中国实施的性质和实施办法必须加以认真检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这一运动在中国或者只是走走过场,成为跨国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形象工程”,或者由于这种欺骗和压制工人的做法,更加激化劳资矛盾,反而影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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